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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令禁止农村中小学开支招待费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9-24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切实减轻农村中小学财务负担,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学起禁止农村中小学开支招待费。

    安徽省教育厅指出,要全面取消农村中小学招待费开支项目,禁止农村中小学用公款招待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到农村中小学执行公务,不得接受或要求农村中小学用公款招待。有关财务不得为农村中小学报销招待费,违规招待所用费用由负责接待的当事人和被招待对象共同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并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者要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