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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的生命力何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13

      多年来,我们强调农村义务教育要“有用”,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这无疑是对的。但是,我们对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理解过于狭隘,失之片面,以为农村教育就是要为农业服务,为农村孩子回乡务农服务。

     实际上,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全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农村教育不但应该为农业产业化服务,而且应该为农民的产业转移服务,为农民及其子弟从事二产、三产、四产服务,从长远说,应该为减少传统意义的农业人口服务。13亿人口,9亿人搞饭吃,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农业人口的转移,一种是盲目流入城市,成为零散无目标的流动人口,成为只能在城市中从事纯体力劳动的后备大军;另一种是有计划、有准备地转移,使转移出来的农民成为有技术、高素质,而又能吃苦、能够迎接风险挑战的产业劳动者,城市或小城镇建设的有生力量。在一定意义上,农村教育的成败,就取决为哪种转移方式服务的选择。当我们的农村教育能够有计划、有目标地帮助农民子弟实现后一种转移时,当农村学校不但可以为部分学生争得深造机会,而且可以帮所有学生学会职业发展技能,走出农村是有竞争力、有较高素质的初、中级技术工人、职业劳动者,回到农村,是懂科学、会经营的农业产业劳动者。农村的教育还要担心辍学问题吗?

     所以,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力量,又来自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来自农村教育的职教普教结合与全面创新。不去努力创造适应农民需要的教育,就不会有有生命力的农村教育,也不会有真正受农民欢迎的农村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的生命力,在于真正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大力推动农村教育改革,大力推动教育创新,农村义务教育才会真正成为“有用”的教育、有保障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