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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形式还要改革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9-27

   高考科目的设定、考试方法的变革、招生人数的扩大、填报志愿的先后、录取方式的变化等都应为高考的内容服务。

   目前高考科目的设定正在推进“3+X”,体现了基础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得到了广泛的拥护。问题是“3+X”的题目如何从过去高考中冲出来,进入广阔的天空。“3+X”一定要突出检查能力高低、突出检查实践与应用、突出检查创新水平、突出检查综合素质、突出检查“学会学习”的程度。否则高考科目设定如何变化都是没有意义 的。

   高考从一次性全国统考向一年两次考试过渡,这对改变一次考试决定一切的做法是一个创新,但是,第一次全国高考有各类大学招生包括重点大学,而第二次高考却不然,这是否有些不公平。另外,能否把这两次互不相关的考试统一起来呢?高考也应贯彻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精神。通过高考的办法选人才,这是当前升入大学的主渠道,问 题是能否开一些辅助渠道呢?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在有关 部门的监督下,给大学开一条不通过高考自主选拔人才的辅助渠道呢?!

   填报升学志愿进行过三种形式(考前报志愿、考后报志愿、公布分数报志愿),这三种形式各有利弊,但我认为,公布分数后再报志愿“利”更大一些。它的弊端会使学生填报志愿过于集中,但是只要用正确的方法引导会解决这个问题的。

   录取方法采用计算机录取是高考改革的重大突破。希望在高考录取中能否采用北京市中考的录取方法进行。这样会更公平,还可以解决因填报志愿不当而造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