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教师经商是好是坏,只想说有些教师以“谁在校外商店买东西就批评谁、就不给评三好学生”为要挟,通过剥夺学生在市场上的消费来增加学校商店的利润,实在不妥。这样做,不光是影响了孩子的正当消费,还影响了教师在他们的心目中的印象,还谈何教书育人?
    从法律上看,限制或剥夺孩子消费权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