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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的管理观——艺术与科学管理的五大意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14

   校长作为本校的最高管理者,其管理观决定着学校的运行模式、规则和效益。   

   校长的管理观是他对学校管理的总看法。学校管理的本质是调控人、物、事的相互关系。学校管理的过程是整体控制和具体调整的结合,是管的艺术和理的科学的统一。   

   目标意识。在学校管理中,须将目标定位在全体教职员工生的共同需要上,通过目标对他们的拉动诱导,创出群体追求的局面,实现管理的意义。实行目标管理,要从校情出发;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目标、远景与阶段目标的关系。   

   应当特别指出,目标意识里隐含着发展思想。实践中多将“管理”与“常规”并提,谓之“常规管理”;也将“发展”与“改革”联系,谓之“以改革求发展”。这显然有其合理性,但切勿因此产生管理与发展割裂的观念倾向。事实表明,有些管理者尤其中层管理人员期望和追求的理想状态,是“稳定”机制下的“稳定”运行,此所谓“双稳心态”。殊不知,“管理”与“发展”应是交错出现、互为因果的。学校管理的成功,导致育人质量的提高,育人质量的提高标志学校的发展,发展了的学校呼唤、孕育和产生更优的管理,更优的管理又会推进学校新的发展。如此往复,即成“良性循环”。   

   奖惩意识。它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成功的管理从来就是奖勤惩懒的。奖惩是管理的“杠杆”,通过杠杆的“撬动”,教职工可将责权利结合起来,从而尽其力,展其才,劳有获,功有奖。   

   法治意识。在现代管理中,法治的基础是建章立制。实践中一要注意规章制度这个局部“准法律”自身的合法性,切不可与国家现行法律相抵触。二要注意规章制度产生的民主性和存在的严肃性,切不可校长一人定“法”、改“法”和违“法”。   

   情治意识。教师从事的是复杂劳动,必要的思想疏导和情感沟通,能够避免和化解管理对象个体与管理者的情绪对立。劳动情绪高涨,劳动质量自然就高。精明的思想疏导往往跳出了就事论事的圈子,不在俗道理小是非上固执纠缠,而以大义晓之,真情感之,因此往往奏效。   

   民主意识。实践表明,管理中的真知灼见,往往是彼此相左的意见。树立民主意识,要正确理解和切实完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的涵义是“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学校管理体制”。民主意识,校长要有诚意,要摈弃那些以“法人”自居、以“主宰”自命的俗见,不设一言堂阻塞视听,不搞假民主敷衍众意。   

   分层意识。学校管理的分层一般为“校长(上层)/处室(中层)/教职工(基层)/学生(下层)”,管理职责是自上而下逐层分解的,因而各层都有相应确定的管理权限。学校管理的成功离不开各层管理的有效,各层管理的有效离不开管理权的顺利行使。运用分层策略,就必须做到:校长可越层了解情况,但不越权处理问题;可批评中层管理失误,但不代行职责。这是分层管理的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