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打着高校的幌子 干着李鬼的勾当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22

    有人说学校是一方净土,可“净土”也会孳生出“寄生虫”。近日,市工商部门连续收到多起消费者对本市几家技术咨询企业的投诉,其中有好几家都是租用首都著名高校的写字间办公,有的干脆直接在公司名称前冠以“某某大学”,这些公司在打广告和开展业务时,由于扛了高校的牌子而备受消费者信任,因此而上当受骗的人不在少数。

    湖南来京的肖先生正准备将某大学告上法庭。今年5月,他在报纸上看到该大学举办“首届律师资格特训班全国招生”的广告,广告称:“由中国政法大学、人大、北大、清华4校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教授授课……帮助学员顺利通过2000年律考,达到法学本科水平,考取后立即能胜任律师业务工作”等等。去名牌大学聆听名师教诲是肖先生梦寐以求的愿望,他辞去了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职务,千里求学。可是最终他发现老师既不是4所高校的教授,培训班也不是这所大学正规开办的,同学们大呼上当,有的甚至为自己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回报而痛哭流涕,肖先生决定向虚假广告宣战。

    实际上,以首都著名高校名义举办各类培训、教育及公司的广告很多,消费者和求学者一定要“长个心眼儿”。海淀工商分局工商学会秘书长殷小龙告诉记者,工商学会专门设置了高校顾问,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心就是专门清理非法冒用高校名义者,目前已与本区21所高校建立了联系。以清华大学为例,去年7月统计,企业集团、各类后勤服务企业加上隶属于各系的子公司,大大小小一共150余家,但在工商部门以清华名义注册的企业却冒出来204家,至少有50家企业都属欺世盗名。殷小龙说,一年来,他们已查办了20余起这类案子,有效控制了此类情况。

    据介绍,盗名者有的是变相冒用,如打出“四校文化交流中心”,广告中再点出四所著名高校的名称,带有一定欺诈性;有的是直接冒名,10月18日,海淀工商分局在北京科技大学查出3所技术转让公司,都在公司名称前直接冠以“北京科技大学”,实际都不是北科大的企业。最具欺骗性的还在于,这些盗用高校名义者70%―80%就在高校校园里办公。

    记者致电几所著名高校,学校无不对盗名者深恶痛绝,认为他们损害了学校的无形资产。但有的学校也表示对租用房屋者从事的活动无法干涉,无能为力。昨天,北京科技大学在全校下发了“关于使用学校校名、商标及其它标志的暂行规定”,任何人使用学校名义都必须遵守严格的审批程序。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学子和消费者,北京的高校多,中央部委多,科研部门多,要谨防盗用名义者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