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毛国军是双流师范学校普师专业97级一班的学生,他同他的 同学们在去年9月入学时向学校缴纳了20元的学生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 险费,保险期限到今年8月31日终止。今年8月3日,刚从学校毕业的毛 国军与同学一道去金马河游泳时遭遇意外。9月份开学后,毛父即找到学 校索要儿子的保险卡,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学校领导告诉他,保险一事 向来是由成都市教委师训处负责,要他到市教委查询,并建议他去保险公 司咨询有关事宜。保险公司的答复令毛父颇感意外,只得又回头找到学校, 要求给个“说法”。
   10月30日,记者来到双流师范学校,就此事采访该校校长汤仲。汤 仲称,学校没将毛国军等同学缴纳的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31日这一 年度的保险费上交给有关部门是事实,但他强调事出有因。他告诉记者, 学校从1994年起,即向学生收取保险费,并上交市教委师训处统一代办学 生团体保险。在1999年6月底学校发放暑假通知书时,按贯例将学生每年 每人20元的保险费列入秋季入学时需交纳的费用中。但1999年秋季,此 项学生保险业务已经停办,而负责此事的市教委师训处却未将此事及时通 知学校,因此造成该校仍收取了此项费用。汤校长称,若不是出了毛国军 溺水身亡一事,校方仍不知这笔1万余元的款项仍滞留在学校帐上。
   记者当即与成都市教委师训处陈文清处长联系,他明确答复,停办学 生团体保险一事早在去年7月下旬的中师校长会上就通知了各个学校,不 存在师训处失职一说。汤仲又改口称,确有此事,可能由于工作疏漏,未 能将会议通知传达下去。
   汤仲向记者出示了学校的有关帐目,一再表示钱仍在帐上,绝没有故 意截留,挪作他用。对毛家人的索赔,他也称校方要承担因工作疏漏造成 的后果,按保险公司相关的赔偿条款承担赔付责任,并对其家人给予适当 的安抚,赔偿现金8000元。
   但事情并未了结,毛家人出示了该校2000年学生春季入学通知书,保 险费一项仍列其中。毛家人就此依据称学校既然收取了2000年度的保险 费,除应赔付1999年至2000年度的相关费用,也应赔付2000年至2001 年度的费用。然而,校方却说,并未收此费用,毛家人的要求不能接受。 由于在这一点上的分歧,也使毛国军家人的索赔迟迟未果。
   记者看到,在该校2000年春季入学通知书上,确有保险费一项,但统 计收费总数时保险费不在其中。校方提供的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也表明,毛国军班上48名同学无一缴纳此款。校方解释,2000年春季入 学通知书沿用了1999年秋季入学通知书的格式,这是工作上的失误。然而, 毛国军的家人不认同“失误”一说,他们坚持认为,在频频的“疏漏”和 “失误”背后,校方可能还隐瞒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