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从今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涧头乡中学、河南省许昌县椹涧乡一中、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中学、陕西省长安县韦曲镇中心小学在课间休息或下晚自习时相继发生踩死踩伤学生事故,造成了生命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有关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这几起事故的严重性,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受伤学生的救护工作,妥善做好死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及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要抓紧调查事故原因,查明责任,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
     教育部对中小学生安全工作三令五申,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通报》要求,各地要立即对本地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校舍危房要及时修缮,暂时无法修缮的,要停止使用。教学楼、学生宿舍的走廊、楼道、厕所及其他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要利用多种形式和现有的安全教育资料,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及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要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
     《通报》还要求,各地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切实搞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合理利用校舍资源,排除由于学生过于集中而造成的故事隐患。要针对冬季课外、校外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加强防范,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和教育学生按照日常行为规范,在课间上下楼有序出入,放学、下晚自习要分期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要加强用电、取暖、车辆及师生集体外出的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和岗位职责。对因管理不善,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通报》最后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执行重大伤亡事故请示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事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坚决杜绝隐瞒不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