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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挑战传统教育模式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2-24

  不久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上,一种被称之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模式,引起了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专家、教师的热烈讨论,人们认为这是对传统法学教育发出挑战的“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兴起于本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顾名思义,它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过程,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从而缩小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的距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心,提高职业道德水准。

  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李本教授的“法律诊所”里,总有花样翻新的道具和趣味百出的各种游戏。这次在中国大学的课堂里,她让学生们两个一组掰起了手腕,看到学生们憋足了劲的样子,她说,两个掰手腕的人都在较劲儿,当两人相持不下时,就会发生争执,继而可能产生纠纷打官司。李本教授试图以一个简单的游戏让学生体会处于争端中的案件当事人的感受。李本说,“法律诊所”的要义就是通过各种途径给学生提供参与真实案件的真实感受。

  鲍廷格教授认为,中国是目前法律制度变化最大的国家,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应该进行相应变革。长期以来,我们的法学教育片面强调理论灌输,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某大学的一位法律硕士说,我们在课上就一个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请教老师,老师竟说这属于生活中的特例,不在理论探讨范围内。学生们听了老师这番话哭笑不得。

  而所谓的实践,仅是在毕业前半年安排学生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学生的理论知识还没来得及消化,懵懵懂懂来到律师事务所无所适从,什么也插不上手。一个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抱怨,自己在那儿值了半年的班,只干了接电话的活儿。等稍能适应,实习也结束了。走上法律工作岗位的学生们,往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过渡期和磨合期才能适应工作。

  今年9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7所高校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经过不长时间的教学实验,老师和学生们的感受是新鲜而生动的。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律诊所”老师甄贞介绍,这种诊所式教学分为课堂内外两部分。课堂内通过提问、对谈、互动、模拟式教学方法进行诉讼基本技能的训练,课堂外则为学生提供代理真实案件,使学生参与办案的全过程。

  “法律诊所”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冲击是巨大的。清华大学“法律诊所”老师陈建民感慨地说,它促使老师转变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主体,更多考虑学生的感受。课堂上,不再是台上老师讲台下学生记,而是大家围成一个圆桌,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因为学生们要接触真正案件和当事人,老师照本宣科现成的教学方案不灵了,得随时调整教学计划。在这种开放式的教学中,学生们的问题有时是老师所未遇到过的,老师不再是标准答案的象征,师生间的平等交流和共同探讨更为重要。所以在课堂上,来自于学生的“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认为应如何”的声音前所未有地多了起来。

  一位“法律诊所”的学生说,第一次见当事人时我不安而紧张,同时又感到兴奋和挑战。当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会对他的人生产生某种影响时,沉甸甸的责任感压过了一切。我意识到自己得尽一切努力。

  北京大学“法律诊所”老师龚文东说,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性教育,其意义不仅是传统法律教学方法的改变,而是对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冲击。“法律诊所”的教学理念,对我们现行其他课目的教学也是一种有益的借鉴。

  目前,学生的诊所实践主要依托于法律援助机构,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学生只能以亲友代理人身份出庭,缺乏必要的调查取证的身份保证。而在美国,承认学生的准律师身份,“法律诊所”的学生只要亮明身份,其工作会得到保障。据悉,国内“法律诊所”项目小组正会商国家有关部门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