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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总规模达近两亿人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07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过去的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到2000年底,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总规模已达到19269.5万人。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今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上说,一个近13亿人口的大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在我国和世界教育史上都可以称之为一个奇迹。我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仅为教育的自身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据介绍,到2000年底,我国“普九”地区人口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全国基本实现“两基”的省、直辖市11个,通过“两基”验收的县和其他县级行政单位2541个;九年义务教育总规模比1990年增加3111.6万人,增长19.25%,其中普通初中在校生6167.7万人,比1990年增加2299.1万人,增长59.43%;全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8.6%,分别比1990年增加2.8和21.9个百分点;残疾儿童入学率也有了较大提高,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得到了更多的就学机会;学校布局逐步趋向合理,校均规模不断增加;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6.9%和87%,比1990年分别上升22.9和40.49个百分点,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在依法实施“两基”的艰苦奋斗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把“两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创造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从1990年到1999年,各级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增加四倍多。为支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国家在“九五”期间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专项经费连同各省配套资金共计116亿元。这是有史以来国家对发展基础教育投入最大的一笔专项资金,对改善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起到了巨大作用。实施“普九”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被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踊跃集资、捐资,投工献料,据统计,从1990年至1999年十年间,人民群众上缴的教育税费达1717亿元,社会捐集资1394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