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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语教学”与“外语教学”,区别何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10

    陆效用教授在《“二语教学”与“外语教学”有本质区别吗》一文中提出了三个观点:第一,两者是一回事。第二,英美移民与中国中小学生学习二语或外语的“途径”相同,语言环境对之不起作用。第三,外语教学的根本是教学目标,应借鉴美国的“5C目标”。这三点包含了不同的学术见解的误解,牵涉到指导我国外语教学实践的根本理论,须得深入研究。这儿提一点简要的看法,以助讨论。

    1、二语教学与外语教学是有区别的,不可因为二语可以包含外语而抹煞。这种区别已经中外学者共同肯定。比如,北大胡壮麟等三位教授在1994年的专文中说“把英语当作第二语言的教学和把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有很大的差别”(《外语教学与研究》总100期)。上外戴炜栋校长认为,“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与英语作为二语的教学在许多方面存在着质的区别与不同”(《基础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一期)。西南师大张正东教授在所著《外语立体化教学法的原理与模式》一书中专门讨论了这些区别与不同(《科学出版社》,1999年22-28页)。R.H.Stern在他被誉为20世纪重在成就之一的《语言教学基本原理》一书中,作过详细的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1983年,15—17页)。这些论断不是能够轻易否定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改革外语教学得首先着眼于教学类型的选择,如果把外语教学当作二语教学,便会事倍而功不到一半。

    2、学生大脑中的二语或外语学习的“途径”是不同的。因为外语学习是在无目的语语言环境的条件下,怀着工具性动机,主要是有意进行的认知性学习;而二语学习是在有目的语语言条件下,怀着溶入性动机,主要依靠天生的语言习得机制而进行的“潜意识学习”。但语言习得机制也得靠外在的语言环境去激活,故说“语言环境不能改变语言学习的心理过程”是一个误会。语言环境之外的教学环境对二语习得和外语学习都有很大的影响。以二语习得为例,激活习得机制的方式主要是输入,输入要解决输入频率、语言结构调整、异体语言输入等问题,不可能不受到学习者内外语言环境的影响。所以,近年来语言习得论的研究很重视学习环境及学习者个体差异。如果英美移民和中国中小学生的二语或外语学习“途径”相同,这些研究就太无必要了。出国学习过的读者不妨反思一下在国内学校和在英美学校学习英语的经验,想必就会承认语言环境以及教学环境对学习英语的重要影响了。此外,当代习得论者对于英语的经验,想必就会承认语言环境以及教学环境对学习英语的重要影响了。此外,当代习得论者对于学得的语言知识与习得的语言知识是否可以转换的问题,多转向“有接口论·interface position)”

    认为二语学习与外语学习“途径”相同的主要根据,是负载语言习得机制的普遍语法。早在1995年3月召开的美国应用语言学会年会上,学者们已从三个方面对之进行了质疑并提出了联结主义学才“习得”用作语言学习、获得的专门术语,论证了不同的习得过程,但仍认为习得须赖语言接触,学得是存在,并从学习者的认知心理角度研究习得,肯定了社会因素对二语习得的影响。这些研究不是为了探究学习者获得的语言能力来自习得或学得,而是保证学习过程符合语言获得的客观规律。

    3、教学目标是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产物,主要解决学什么的问题。教学类型主要解决怎样学的问题并制约教学内容的选择。制订外语教学目标必须考虑到学生能够通过什么样的学习过程去达到自己的教学目标。所以在制订教学目标之前应先区分教学类型。如果是二语教学,其目的在于解决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的上学、就业、生存等问题;如果是外语教学,其目的是在非目的语国家掌握一门交流工具。显然,两者的学习过程和目标都不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