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教育软件立项有重大调整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27

    我国将对教育软件的立项及管理方式进行重大调整,改过去的“征集制”为“立项制”、“评审制”为“监理制”。这是记者从“2002全国教育软件企业峰会”上了解到的。

    调整后,当软件企业提出教育资源建设方面的项目时,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先期介入,进行立项分析,分析后再立项开发,专家全程“监理”软件的开发,最后进行评估、推荐和推广。这相当于在软件企业和市场中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能有效减少软件企业开发的盲目性,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使社会投入发挥更大的效益,促使软件产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