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剧被纳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教材编写和光盘研制工作业已启动,3月至7月将在北京、天津等10省(市)各选择20所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开。
看到这个消息,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看过的一本书,叫《拍脑袋的“发明”》,说的是有一些领导,习惯于“屁股指挥脑袋”,常常在酒足饭饱之后,或在厕间酣畅淋漓之间,冷不丁一拍脑门就来个所谓的“发明”或“创意”,结果这种不经调研、不切实际的“发明”自然劳人神,伤民财,误苍生。我不知“京剧进校园”算不算又是一个拍脑袋的“发明”。
先说师资,这绝对是一个“瓶颈”。京剧是一门具有一百多年历史,发展得比较精致和成熟的综合性艺术,它不仅仅是“唱”的问题——在服装、道具、化装等方面都独具特色,并且要求演员兼具唱、念、做、打四种基本功——要精通这些东西,除了要具有一定的天赋外,非经过几年的专门训练不可,若仅仅凭学校现有的音乐教师,恐怕难以承担这门课程的教学任务罢。
再说兴趣。北方人喜欢玉米,南方人喜欢米饭;陕西人爱好“信天游”,辽宁人爱好“二人转”。同样,对于戏曲,各地各民族的爱好是有差异的,更何况京剧历来是老年人的戏曲。在“超女”“快男”等闪耀的星光面前,在钢琴、绘画、电脑以及CS、QQ时代,京剧这种古老的艺术又能唤起多少孩子的“感觉”——我没有统计,我也不要统计——答案是非常明显的。显然,这种强制性填鸭式推广可能非但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却很可能招致厌烦和抵触情绪。
我现在有点可怜孩子们了。现代的教育把什么东西都往孩子身上“装”,仿佛孩子就是一个永远也装不满东西的“筐”:纪检部门搞“廉政文化进校园”,有人戏称说是“大人腐败,让孩子买单”;消防部门搞“消防进校园”,司法部门搞“法律进校园”,地震部门搞“地震知识进校园”,防雷中心就搞“防雷知识进校园”……现在又来“京剧进校园”。我不反对孩子学这些知识,但是在学校常规的教学中,孩子们都可以学到这些知识,一些部门为了体现教育成效,动不动就今天给孩子“装”这个,明天给学生“进”那个的,孩子们的课业负担还不够重吗?
京剧属于阳春白雪,学京剧就像跳芭蕾舞,对人自身条件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并不是想学就能学好的。在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开设京剧课,对学生的文化课势必会造成很大的冲击,毕竟他们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文化知识。种课程的开设很可能有名无实,让老师学生都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