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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成绩优秀初中生让老师喝下童子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3-31

    成都青龙场某中学的体育老师吴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竟会让他喝下“童子尿”。气愤之余,吴老师欲将这名学生及其家长告上法庭,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杯“水”震惊全校

    3月22日下午4时许,吴老师如往常一样上完课,习惯性地从水瓶中倒水入杯,一饮而尽后,感到有股说不清的异味。吴老师遂揭开水瓶盖仔细一闻,俨然是股尿味。吴老师当即感到胃在不停翻涌。

    经初步了解,办公室所有的老师均把目标放在了初二年级某班的陈某身上,后来陈自己也承认事情是他干的。

    据介绍,陈某是班上的学习尖子,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保持在前三名。由于成绩好,陈某平时在同学面前便显得非常骄横。22日那天,陈某趁课外活动之机溜回教室,途经办公室时见室内无人,便做出此等恶作剧。在吴老师将其家长找到学校后,其家长竟表示:“喝童子尿有啥子?如果老师觉得有损失,也找点童子尿来让我喝不就得了。”吴老师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侵犯,因而执意要将其家长送上法庭。

    据透露,尽管校领导一致低调处理此事,但全体老师均对此事感到气愤。目前,该校已初步决定对陈某予以记大过处分。

    恶作剧挑战《教师法》

    吴明老师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是否能为自己讨个说法并得到精神赔偿?此间法律界人士认为“不好办”:其一,学生的行为发生在校内,责任不仅仅是家长的,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二,就现行法律中规定的精神赔偿范围来看,这似乎也与其规定不符。律师还认为,现行《教师法》是超前立法的产物,缺乏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