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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让孩子辍学 学校告家长违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5-25

  本报乌鲁木齐5月24日电(记者 郝磊 通讯员 侯辉) 家长让孩子辍学务农,学校再三劝说无效。为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4团民族中学校长木拉提将12个孩子的家长告上了法庭。法庭日前宣判:除4个已经超出接受义务教育年龄的孩子外,其他8个孩子必须立即返回课堂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4团距乌鲁木齐市约50公里,团场里的少数民族职工大多以放牧为生。按规定,这12个孩子去年小学毕业后,应进入团民族中学读初中。然而,家长觉得孩子已经长大,能帮家里干活了,决定让孩子辍学。

  去年暑假结束,民族中学校长木拉提见这些孩子迟迟不来报到,便亲自去这些孩子家,告诉家长让孩子上学是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已针对牧民的生活现状,免收孩子的部分学杂费,伙食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并为特困生每月发70元生活补贴。然而,家长们仍不为所动。

  104团有4个牧场,其间相距二三百公里。这12个孩子分散在4个牧场,光作一遍家访,就得一个星期。木拉提回到学校,把任务又交给了督导老师吾甫尔。从去年9月开始,吾甫尔便奔波于4个牧场之间。一次,好不容易做通家长工作,学校用车将12个孩子接到课堂就读。然而,几天后孩子又被家长领回去了。

  无奈,木拉提决定用法律手段将孩子拉回课堂。去年11月30日,一纸诉状递到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木拉提状告12个学生家长不许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要求依法裁定让12个孩子重返校园。

  今年5月18日,乌市沙区法院将法庭搬到了牧区。在104团二牧场,一个临时组建的“牧场法庭”正式开庭。被告席上,12个学生家长全部到齐。经过法庭调查,有4个孩子年龄已超过了法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8个孩子属适龄学童。法庭当庭宣判,8个孩子应立即返回课堂接受初中教育。

  面对法院判决,孩子家长大多不理解。一位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干什么自己不能决定,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家长们一致感到这次判决对他们是个极大的冲击。木拉提告诉记者,在农牧区普及义务教育并不是简单的事,转变农牧民的观念光靠说服不行,用法律来冲击将加快当地人观念的变化。他说,如今全校还有50多个孩子失学。通过这次判决,他相信这50多个孩子很快会回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