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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把教育产业化“化”歪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1-17

    近日,几名教育部门负责人在与笔者交谈时,对当前某些地方党政领导实施“教育产业化”的观念与行为深感忧虑。原来,这些地方领导简单地认为,所谓教育产业化,就是要教育部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其实,这种错误观念及其表现起源于教育领域:推销面料低劣、款式难看,价格最可观的所谓校服;统一为学生购买尚未使用就掉封面、有油污的练习簿和课外读物;人为的增加“计划外”招生指标,使少数重点中小学很快富裕起来,如此等等。

    这些构成教育行业最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的广泛不满,已经纳入许多地方纪检部门重点纠正的行业不正之风。可是近两年来,不少地方领导竟然“看上”了这一点,视之为“教育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有的甚至将“教育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本地财政增收的亮点,主要领导亲自关注,主管部门直接伸手,或公然开口索要,如要教育部门每年向财政交多少万;或设关口卡拿,如将教育部门的收费纳入“预算外”,提取高达15%的管理费,或“依法”强行征收……弄得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苦不堪言。

    上述不正常现象的蔓延,无论是出自教育系统内部的不正之风,还是外边伸向教育系统的“捞钱”之手,都与党和国家发展教育产业的方针背道而驰,必然要损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要把教育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这就是说,发展教育产业首先要各级政府增加投入,加大支持力度,而不是相反。

    教育产业化的积极意义,在于促进教育工作进一步关注社会需求、把握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树立效益观念、规范竞争秩序,实现教育发展机制的根本转变,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进而促进各个产业和整个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显然,用狭义产业观念对待教育事业,必然忽视教育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特点,妨碍教育为人的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健全的服务。后果,必然误导教育产业开发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