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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瞰: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现状与发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1-25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前苏联学者提出的“程序设计是第二文化”(“文化论”的基础)的影响下,国内几所重点高中开设了“程序设计”选修课,产生了第一个以程序设计为主的试验性教学大纲;1986年第三次全国计算机教育工作会议后,受国际上通行的“工具论”的影响,原国家教委颁发了第二个试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增加了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和数据库等应用软件,开课年级向初中发展,选修课名称改为“计算机课”;1994年原国家教委颁发《中小学计算机课程指导纲要(试行)》;1997年又颁发了《中小学计算机课程指导纲要(修订稿)》,把计算机课程分为可选的若干模块,开课年级从高中到初中,一直到小学;2000年,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颁发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课程的名称正式由“计算机课”改成定位更加准确、内涵更为宽泛、更国际化的“信息技术课程”。 目前全国设有计算机机房并能够开设计算机课程的中小学约有6万多所。根据教育部的规划要求,在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的阶段目标是:2001年底前,全国普通高级中学和大中城市的初级中学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底前,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前,所有的初级中学以及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并争取尽早在全国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深感任务重大,为尽快落实以上目标采取了很多措施。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教学内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教学内容分为不同的教学模块,各地可根据教学目的和当地的师资设备条件在教学模块中选取适当的教学内容,小学、初中、高中要求各有所不同。具体教学模块主要有信息技术基础(软硬件常识)、操作系统简介(Win95/98等)、文字处理的基本方法(Word、Wps等)、网络基础及其应用(WWW、E-mail等)、用计算机制作多媒体作品(PowerPoint)、数据库初步(高中)、程序设计方法(高中)等。按照新的课程指导纲要,全国很多教研单位和个人编写出版了近百套教材,在这方面,竞争非常激烈。 课时安排:小学阶段一般不少于68学时;初中阶段一般不少于68学时;高中阶段一般为70~140学时。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

    主要教学模式:讲解——演示——练习式教学法是当前最主要的教学模式;任务驱动式教学模式蓬勃兴起;主题式、研究式、探索式、协作式学习正在探索之中。

    教学评价:目前很多地区在高中把信息技术纳入会考或统考,初中、小学一般还没有统一要求,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加上机考试。新的课程指导纲要要求评价的方式要灵活多样,主要采取考查学生实际操作或评价学生作品的方式,中学要求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实行等级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教育部门组织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时,也可考虑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

    信息技术课程是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教育部也要求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中小学的必修课程,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改革的结合,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行政部门的强力政策支持,将使我国中小学在近几年内掀起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热潮。但是对这门课程的目的、内容、课程形态、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等有很多不同的认识和争议。在此,本人针对目前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一些焦点问题作一归纳,并陈述一孔之见。

    1、关于课程形态:从中近期来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即课程形态将由选修课转为必修课。但从长远来看,则会由必修课转为选修课。将来,一般性的操作技能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就能学会,这部分内容可能不会再以一种课程的形态出现。在初中和小学阶段,应用性的技能和能力则可整合到各门学科之中或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获得。复杂性的操作技能可开设选修课。但在高中阶段,深入学习一些信息技术学科的知识还是必要的。

    此外,信息技术教育以一种课程的形式出现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否则,绝大多数学生将没有机会接受最基本的信息技术教育。

    信息技术课程本质上应是一门工具性课程,不宜学科化太强,从某种程度上说,它甚至也是一门培训性课程,一些预计变化比较快的基本知识(有些只是某个国际大企业软件产品的功能定义)没有必要看得太重。学科化太强将会直接在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上产生不利的影响。 2、关于教学内容:由于信息技术发展很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也可能会随时调整和变化,且各地师资设备条件差异太大,开课年级各不相同。目前普遍存在的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教学内容衔接的问题,在相当长时期内是不可能解决的。只能在原则上要求其侧重点各有不同即可。因为很可能一轮中小学教学内容的衔接问题还没有设计完成(需要近10年左右),所要学习的信息技术(包括信息技术软硬件平台和社会应用),大部分早已面目全非。这一趋势在近一二十年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已屡见不鲜。

    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所需设备和人力投入都较大,很多现有计算机设备需要升级换代,否则难以适应某些教学模块的需要,尤其是完成网络教学内容,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可利用目前一些公司网络教学仿真软件,如K12的Internet全真教学系统。

    信息技术的范畴是很广泛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所要求的仅仅是信息技术领域中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突破《指导纲要》要求,实验一些新的教学内容,如: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动控制、桌面印刷等。 3、关于教学模式:部分地区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采取了传统学科的讲、学、考,不适应信息技术课程的特点,使原本生动有趣的信息技术课程变得枯燥无味,窒息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出现了“学生喜欢玩电脑,但最不喜欢上信息技术课”的现象。此外,不宜提倡在信息技术课上采取“螺旋式上升”的要求。信息技术课程的大部分操作性要求是不存在年级或学段的“螺旋式上升”的。更多的提高性的学习应该在各种应用任务中习得,任务驱动式教学模式(某一个单一功能性的任务或综合性的任务)应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模式,只在课堂上讲授的操作技能如果没有应用是不可能巩固提高的。所以,应提倡“用中学”,避免“学而不用”。

    4、关于评价方式:可主要采取考查学生实际操作或评价学生作品的方式,对采取统考、中考、会考和高考的方式一定要慎重。虽然这样能提高这门课程的地位,能促进学校尽快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但极易使学生机械地去应试,使这门极具活力的课程误入歧途而变味。近期在中学阶段对一些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可采取等级或水平考试的方式,可尽快设计出中学信息技术等级或水平考试大纲,比如中学分三到五个等级,等级不宜分得太多,学生通过考试,达到一定水平后可以免修。小学不宜参与统一性的考试。

    5、关于教材:由于很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求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硬性将师资设备条件差异较大的学校拉到一个水平线上,造成某些装备了最新式的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的学校,却要求学习考试DOS环境下的WPS、QBASIC等,而只有386、486计算机教室的学校,又没有条件学习考试Windows环境下的Word、WWW浏览、VB等。因为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评价方式等有很多东西都没有定型,还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教育部提倡的“教材多样化”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材建设尤为重要,建议各地不要作统一要求。可以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材用“评优”制取代“审查”制。要鼓励各种试验和探索研究,选择教材的权利要下放,不仅下放到省级,更要下放到地市县,甚至下放到学校,绝对不能因为经济利益或地方利益形成教材垄断。

    目前课程整合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各学科教学之中;另一种是将各学科教学内容整合到信息技术课程之中。因此可以先让学生学习一些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然后再将各种软件综合应用到各个学科。带有课程整合方式的信息技术教材将是一种新的教材模式。

    另外,由于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中小学生现在学到的信息技术等他们走入社会时可能早已面目全非,因此如何使学生掌握自主学习新的信息技术的方法非常重要。在大多数情况下,信息技术是由新产品推动的,要让学生读懂信息技术产品的说明书,使学生具备自主探索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尤其是高年级学生。所以,对一些高中教材更宜提倡自主学习,不宜全盘否定所谓像说明书的教材,对信息技术教材的评价与其他学科教材的评价应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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