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
     1、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并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改革的结合,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要积极推进,加快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大力加快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工作步伐。
     2、在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的阶段目标是:2001年,全国普通高级中学和大中城市的初级中学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所有的初级中学以及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并争取尽早在全国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
     各地要根据上述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开设中小学信息技术必修课的步伐,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与课程教学改革有机结合。
     3、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信息技术课程教材要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以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与技术相关的伦理、文化和社会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鼓励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多样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与协调,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教学安排选用信息技术教材,抓好精品教材的推广和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指导编写适合本地特点的信息技术课程教材,也可以省际联合编写。
     4、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鼓励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合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多媒体教学进入每一问教室,积极探索信息技术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教学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全面提高中小学迎接21世纪挑战的能力。
     二、全面启动中小学“校校通”工程,为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5、“校校通’工程的目标是:用5-10年时间,使全国90%左右的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能够与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使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提高所有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使全体教师能普遍接受旨在提高实施素质教育水平和能力的继续教育。
     具体目标是:2005年前,争取东部地区县以上和中西部地区中等以上城市的中小学都能与互联网联通;西部地区及中部边远贫困地区的县和县以下的中学及乡镇中。心小学与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2010年前,争取使全国90%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都能与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条件较差的少数中小学校也可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教育教学资源。
     6、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中小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要以媒体素材和网络课程为主要内容;要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这些资源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主要学科课程和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学科的优秀课程资源。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要贯彻统筹规划、分工合作、鼓励竞争、资源共享的方针。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建设首先要充分利用已有社会资源,要引入招标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所有的基础教育资源都要向社会公布,避免重复开发,同时要使实现“校校通”的每一所中小学和中小学师生共享,有条件的可向中小学教师、学生免费。
     7、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地区本校信;包技术教育设备配置标准和实现中小学“校校通”的建设规划,设备的配备要与未来技术的发展相衔接,建设规划要与小城镇的建设相结合,并充分发挥现有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作用。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好中小学校园网。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地区,把辖区内若干中小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建设三网(计算机网、闭路电视网、广播网)合一的“城域网”。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8、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凡具备条件的师范院校要积极开办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鼓励和引导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院校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要将信息技术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使相当部分学生能基本胜任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在各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鼓励和支持师范院校师生到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进行有关信息技术方面的培训、咨询、普及等工作。积极研究探索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育水平。
     9、大力开展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的全员培训,把以计算机和网络为主的信息技术培训作为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一轮培训;积极开展对中小学信息技术专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当前,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教研机构要密切配合,抓紧做好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师进行新大纲和新教材的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信息技术课程教师的配备标准;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四、加强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推进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信息技术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认真制定当地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十五”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具体工作由各地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中小学校要有一名校长负责本校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1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多渠道筹措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资金。要统筹安排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设备配置经费;在每年安排教育经费时要充分考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经费的需求,并努力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多种形式筹措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经费。
     国家将对贫困地区实施“校校通”工程给予政策支持,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适当的方式参与“校校通”工程的实施,捐赠“校校通”工程,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所需设备。同时这些地区也要以多种形式筹措资金用于工程的建设;其他地区“校校通”工程的资金自筹解决。 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大力支持。中国教育科研网对所有中小学国内上网实行免费。用多种方式包括低息贷款,购买信息、技术教育设备。
     12、为保证如期实现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教育部将把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实施“校校通”工程。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的评估检查办法,积极推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13、为推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各地要有计划地建好一批“示范校”和“试验区”,使其在当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中起到实验性和示范性作用,促进各地如期或提前实现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