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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生减负有新规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1-19

市政府日前出台一系列具体规定,以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课时市政府规定,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学生每周在校活动总量分别控制在30-33课时、36-37课时、36-38课时以内。初中毕业年级的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不得授课和超标准收费。

    作业对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的不得超过45分钟。初中生(毕业年级除外)升学考试科目的课外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的作业均应在课堂完成。严禁学校周末、节假日或考试复习期间随意增加学生作业量。

    考试小学每学期只能举行语文、数学学科的期末考试,其他学科以平时考查为主,期末考查随堂进行。初中生升学考试的文化课科目,学校可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未经市、区教委同意,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年级、任何学科的调考或变相统考。

    分班公办小学、初中不得对新生进行入学考试,严禁义务教育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编重点班。

    竞赛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内市、区级学科类知识竞赛活动。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竞赛成绩作为教师评定职称、学生择优入学的依据。

    升学指标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和排列学校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