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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论坛:讨论一下这种做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3-11

山东省枣庄市教委最近发出通知 学生在校五天半,星期六下午教师还要在学校里参加集体备课。 在有关禁止乱收费的通知中有这样一句话:“非义务教育阶段星期天补课不得收费”。不收费就可以补课?

请网友们提供国家或山东省有关五天工作制的有关文件精神

省城中小学“减负”出实招

  本报济南3月8日讯  “中小学校双休日上课及开设 晚自习”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敏感话题。在今天召开的济 南市中小学“减负”工作会议上,该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此进 行了明确规定。

  规定内容是:小学各年级不得安排早读和晚自习,双休 日、节假日不准加课;初中非毕业年级走读生,双休日、节 假日不准加课,且不得开设晚自习;初中毕业年级,每周可 上课五天半(星期六上午加课半天),周一至周五允许开设 晚自习;高中非毕业年级走读生,每周可上课五天半(星期 六上午加课半天),不得安排晚自习;高中毕业年级,每周 可上课五天半(星期六上午加课半天),周一至周五允许开 设晚自习;高中各年级所有学科布置家庭作业总量一般不超 过120分钟;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寄宿学生和初、高中毕 业年级开设晚自习要坚持学生自愿和确保学生安全的原则, 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自修学习;学科教师不得利用晚自习讲 授新课。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得超过两课时,收费要按有关规 定。

  为确保这一规定落到实处,该市有关部门今后将对各中 小学校“减负”工作进行检查和专项督导,并把此作为对干 部教师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对在这一工作中有 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 期纠正,直至取消其荣誉称号、撤销行政职务、调离教师岗 位等纪律处分。目前济南市教委已设立了3部社会公开监督 电话(号码:6059524、6059525、6059 561)。此外,济南市教育电视台还在新闻节目中增设“ 曝光台”,将对教育部门和个人的违规行为曝光亮丑,并责 成有关部门处理。